
2024/09/26 / 黃婉柔
2021年高雄城中城大火事件,燒出老舊建築物的公共安全議題,經過第一線勘查統計,社會上較為經濟弱勢者、高齡者與身障者,基於經濟等因素限制,往往僅能選擇居住在老舊公寓大樓,在惡性循環下影響弱勢族群的居住權益與生活保障。

為提升老舊集合住宅的公共安全,預防重大意外事故,屏東縣政府加強推動老舊公寓大廈的公共安全檢查與管理工作,透過分期分類,輔導老舊公寓大廈改善公安缺失,並輔導公寓大廈成立管委會,循序漸進提升社區公共安全,並強烈呼籲各管理委員會或住宅所有人應儘速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避免因延誤而遭受罰款6-30萬元,且成立管委會後,可以代表社區對外積極爭取政府給予公寓大廈的修繕補助與獎勵,包括大樓自主更新、老屋健檢、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及耐震能力階段性補強等最高補助上限450萬元。

縣府城鄉發展處舉例,2023年國內本土登革熱疫情嚴峻,屏東縣也傳出本土登革熱疫情,就有未成立管理委員會公寓大廈,發現建築物公共空間及地下室堆積雜物、垃圾及積水等,造成疫情傳播、住戶受罰。此外,疏於管理的大樓,倘若窗戶破掉、積水滲入,長年來不僅導致鋼筋鏽蝕、外露,當地震來時,牆壁出現裂縫無人修繕,更增加大樓倒塌危險,居住安全堪慮,遊民或閒雜人等隨意進出,倘若從事非法行為,恐成為城市治安的死角。

因此,公寓大廈應該要成立管理組織進行自治管理,透過住戶全體積極參與關懷社區,配合守望相助協防巡守組織,提昇居住品質,達成社會公共安全、安寧、安居三安目標,以落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期許大廈「自治共管」之宗旨,增進大樓的居住品質以及提升老舊集合住宅大樓的公共安全。

















